“嘻哈音乐是舶来品,不少创作人一直在模仿、学习,但还是有很多声音,都说华夏人玩不转这种类型的音乐。但是,叶知秋用这首作品向所有人证明了这个观念是错误的!”

        “我敢说,这首歌无论拿到世界上任何一个嘻哈国度,都具有极强的竞争力!不止如此,更让我惊艳的是开头的钢琴曲...”

        在乐评微博的最后,丁大升用了这么一句结尾。

        “我听说,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叶知秋尚未签约任何公司。在此我劝各大唱片、经济公司老板一句,如果我是你,最好立刻将空白的合同摆在他面前。否则,你们会后悔的。”

        丁大升这篇微博发出,掀起了一阵小小的波澜,但热度并没有之前高。

        因为,微博上早已是赞誉之声不绝于耳。

        叶知秋前几期是一人、一吉他,安安静静唱歌的风格,吸引了一大批观众,但毕竟还有许多人是对此类歌曲无感,就喜欢类似于王南宸那种,舞台动感劲爆的风格的。

        第109章录制之前

        结果这首歌一出来,在惊掉不少人下巴的同时,吸引了一大批属于后者的粉丝群体。

        简单来说,就是通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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