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颜色,凌娆没来由的想起苏旭之那次特地为她准备的粉色的礼服。

        很多年前,十几岁的她每每跟随凌华崭出席各大场合时,常常身着粉色系,无论是礼服还是鞋子或者是包,那时候的她的确是满身粉粉的少女心,只是后来渐渐的不再偏爱那么少女的颜色。

        直到看见里面是VanCleef&a;a;Arpel家最新款的粉色女士手表,凌娆再看见那表盘里的图案时,脸色直接就不怎么好看了。

        [VanCleef&a;a;Arpel恋人之桥,世界上最浪漫的手表,男孩儿显示分钟,女孩儿显示小时,一分一秒的在靠近,男孩儿心急的数着分钟,女孩儿冷静的数着小时,终于在接近夜里零点时,可以有那么一分钟的相拥。

        ——祝好,我的女孩儿。]

        但这是苏旭之的笔迹,凌娆认得,几年前在季家的时候曾看见过他写字,后来姜浅住院,她也见过苏旭之亲笔所写的诊断书。

        “好漂亮的表啊!”小八在旁边连连惊讶,再又看见标识后更是满眼冒星星似的说:“我的妈啊!居然是这个牌子!超贵的哎!”

        小八的话还没说完,就惊见凌娆随手将那一大捧玫瑰花扔进了碎纸篓,再又将那盒手表向外一推。

        “你喜欢?送你了。”

        小八:“……”

        凌娆看着桌上那个表盒,沉吟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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