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谈的核心内容,便是所谓的和平协议。
以及汪兆明如何逃离山城。
如何确定和平的条件,实质上是汪逆为了撺掇权力而卖国之举。
日华协议记录的主要内容是:
一:日华缔结防公协定,承认日军为防公驻兵,以内蒙地方为特殊防公区域。
二,“中国政府”承认满洲国。
三,“中国承认日本人在中国本土有居住、营业之自由,日本承认废除在华治外法权,并考虑归还租界。”
四,承认日本的优先权,特别是关于华北资源之开发、利用,为日本提供特殊的方便。
五,中国应补偿因事变而造成在华侨民所受之损失,但日本不要求赔偿战费。
六,本协定规定以外的日本军队,于日华两国恢复和平后,立即开始撤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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