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作为家奴,必须要永远忠诚主人,必须严格遵守忠诚,顺从的奴道,一旦签订本契约,沐婉/薛强的身体就属于主人凌黄玉梅,包括定时上贡,作为主人照顾家奴是感谢费。

        3.必须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条件下都绝对服从主人的任何命令和旨意;主人的命令和意志将是奴隶行为的准则。

        4.作为家奴,她没有自己独立的时间和空间,一切都只是做为主人的家奴而存在,只做为主人的宠物或者是工具而存在,必须竭尽全力使主人黄玉梅满意,沐婉/薛强的存在只是为了让主人快乐舒适;主人的利益就是她生命的目的.为了主人快乐舒适,家奴必须忍受任何的痛苦.她必须随时随地都知道自己的身份。

        5.家奴不仅要按照主人的命令去做任何的事情,而且要能猜测出主人的喜好,要尽量使主人满意和省心。

        6.必须接受主人的训练,并且要尽最大努力保持对疼痛的敏感性和对侮辱的羞耻感,一切都是为了保持主人对家奴的新鲜感,让主人有更大的乐趣。

        7.作为家奴,她了解她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不仅自愿放弃她的一切合法权益,而且承担作为黄玉梅家奴的一切后果,但没有权利向主人索要任何回报。

        8.做为家奴,她必须随时保持身体的完整和良好的性能并且保持充沛的精力,这是家奴的义务,为了让主人能更好的享受家奴的身体,以便为主人带来更大的享受。

        9.家奴没有对自己身体支配的权利,未经主人允许,家奴不能通过任何方式来满足自己的性需要。

        10.家奴必须准确,如实的回答主人的问话,不能有任何的隐瞒,并且顺从的接受主人对自己错误的任何惩罚。

        11.家奴要爱护自己的身体和操守,保持自己身体健康和乐观,不断努力学习如何更好的服侍主人,使主人快乐,不能让主人感到乏味与厌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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