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工商银行都刚建立,建设银行还没影子的时代,大家对银行的认知还仅仅是个储蓄所。
压根儿没有征信系统的概念。
更何况卖房这种事儿才刚刚展开,要是贷款买房不还贷就把人从家里撵出去?
八几年大家都觉得做不出这种事儿,估计要被老百姓骂死,属于犯严重的错误。
而且已经预付的款项又怎么办。
所以真正执行起来很麻烦。
他们都给市领导汇报过。
反而是让卫东顺口给电话里解释,他是作为企业建房以后卖给员工,那就是从工资里面扣。
就不存在不还贷的问题了。
大家都很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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