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更新自己的文章,但是我发现自己收藏的一篇正在连载的地方志在我的电脑界面上变黑了,系统通告该文章作者贺明被裁决,我才后知后觉。

        我当天又折回去在判所门口等了将近一个小时,我不想我熟悉的作者都这么莫名其妙得消失了,可是进进出出的人换了好几拨,就是没见到他出来,我终于鼓足勇气去问了执事,执事说,“贺明啊,上午第一个被处理了,”被处理了,像在说一条案板上的死鱼。

        那叠写了二十年地方志的手稿还放在走廊长椅上,最上面那张已经被风翻过去了,露出底下密密麻麻的蝇头小楷,我看见了其中的一行,写的是某年某月某日修堤死了十五个民夫,名字一个一个列着,他在自己的个人简介里写过,他认为那些死了的人值得被精确地记录,所以才把每个数字都写得很清楚,然后朱雀判官说他的文本数字精确度异常,判了六十四,把他变成了另一个没有名字的数字。

        我站在判所门口,风再次把头发吹乱了,愤怒燃烧过去之后只剩黑色的余灰,我把它结在了肋骨里面,硬邦邦地压着心跳。我不能让这种情绪影响写字,影响活着。

        回家之后我把他的名字写在了本子里,在旁边写了一句话,写完盯着看了一会儿,又划掉了,那句话留着只会让我写东西的时候手一直抖,而我的手不能抖,手一抖稿子就出问题,稿子出问题的代价就是我自己走到那个广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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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周是我在这栋楼里真正认识的人,我们谈过话、拌过嘴、甚至会在门口站着聊到忘了时间。

        两年前我刚搬来,他帮我把一箱书从一楼扛上四楼,扛完靠着我门框喘气,问我写什么的,我说杂文,他说我写游记,穷游了三十年了,南边的盐田北边的雪地都走过,腿还没走坏,老周每次谈到这里都会笑起来,眼角褶子叠着褶子。

        后来我们就熟了,他会从外面回来敲我的门,像哆啦A梦一样开始从口袋里拿东西,南方某个县城的桂花糖呀,某个偏远山里的晒干的野菌,还有最北边海边小镇的鱼片……

        每次都是不一样的地方零嘴,倒是大方地都会塞给我,然后站在门口开始吧啦吧啦讲他在那里见到的东西,讲当地人怎么生活,怎么说话,他说他都记着呢,而且全写进他的游记里了,讲到兴头上会拉着我去他房间翻他的手稿给我看,那些手稿摞起来有半人高,字迹潦草的我一个字都看不懂,页边空白处密密麻麻做着批注,他说这辈子走过的地方全在这里了,死了也带得走。

        老周被执事带走的那天我全程站在四楼楼道里看着,我没有下去,也不敢开口说话,就扶着铁栏杆咬着嘴唇不争气得擦眼泪,直到把那根栏杆攥得发烫,我看着他在三楼门口把茶杯放在门框上,他说“那篇是我自己写的,我在那地方住了将近一个月,你们去查住宿记录,都有的啊”,然后那个执事没有回答他,只是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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