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很小,和傅承渊家b起来,小得像一个盒子。但他习惯了。那道水痕还在,从他搬进来的第一天就在那里,房东还是没有来修。但他现在看着那道水痕,不觉得烦了。它在那里,像一个固定的记号,提醒他这几个月发生的事都是真的——不是梦,不是幻想。是真的有一个人记得他的耳朵会红、记得他喝咖啡要加半包糖、记得他在便利商店坐了两个小时。
他洗了澡,换了衣服,躺在床上。天花板上的水痕在路灯的光线下像一幅画——不是傅承渊画的那种,是另一种。是时间画的,从他搬进来的第一天开始,一天一天,一笔一笔,画到现在。他闭上眼睛。睡不着。不是因为不累——他累了一天了,从法庭到走廊,从走廊到车上,从车上到家里。但他的大脑不肯停下来。那些画面一直在转——周志远的笑容、伪造签名的文件、证人说「他叫我转走」的时候声音在发抖、傅承渊说「他不是别人」。他翻了一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枕头是凉的,但他的脸是烫的。
然後他睡着了。
他梦到爸爸站在一个很远的地方。不是柬埔寨——他不知道柬埔寨长什麽样子。是一个他很熟悉的地方,但他想不起来在哪里。像客厅,又像公司,又像某个他小时候去过的公园。爸爸站在那里,穿着那件浅灰sE的夹克,头发很白,b五年前还白。他想跑过去,但脚像被钉在地上。他张嘴想喊「爸」,但喉咙发不出声音。爸爸对他说了什麽,他听不到,只能看到嘴唇在动——一个字一个字,很慢,像在水底说话。然後另一个人出现了。周志远,穿着深灰sE的西装,酒红sE的领带,手搭在爸爸肩上。爸爸没有躲,他转头看周志远,笑了。然後他们一起走远了。越走越远,越走越远,走到他看不见的地方。
林予安睁开眼睛。天花板上的水痕在路灯的光线下还是一幅画,但他现在不想看了。他的背是Sh的,额头是Sh的,枕头是Sh的。他坐起来,伸手开灯。灯亮了,白光,刺得他眯起眼睛。他看了一眼手机——三点零七分。他梦了多久?不知道。他只知道他不想再睡了。不想再梦到那个画面——爸爸和周志远一起走远,他站在那里,动不了,喊不出声。
他靠着床头,闭着眼睛。心跳很快,像刚跑完一段很长的路。他深呼x1,一次、两次、三次。第四次的时候,手机响了。不是闹钟,是来电。来电显示:傅承渊。
他接起来。「喂。」声音很哑,像哭过之後的那种哑——他没有哭,但声音就是那样。
「做噩梦了?」傅承渊问。声音很低,很哑——他也没睡。
「你怎麽知道?」
「监视器显示你房间的灯三点零七分开的。」他顿了一下。「现在是三点十五分。你通常不会在半夜开灯超过五分钟,除非是做了噩梦需要缓一下。」
林予安沉默了一会儿。他想到那只眼睛——门旁边那个黑sE的小镜头。它看着他开灯、看着他坐起来、看着他靠在床头深呼x1。他没有生气。他只是——不知道该怎麽说。被一个人这样看着,应该是可怕的。但他不觉得可怕。他觉得被接住了。
「你半夜不睡觉在看监视器?」他问。
「我在看诉讼文件。」傅承渊的声音里有一点点——不是疲惫,是另一种东西。是那种「被抓到了但不想承认」的不好意思。「顺便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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